切实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文件的要求,市司法局于12月14日开展了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从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两名组成本次随机抽查的检查组,从我市十家“三大类”鉴定机构中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了广东正航司法鉴定所(下称:正航所)和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下称:至信所)作为被检查对象,抽查事项参考《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整个活动过程,邀请了市司法局研究室、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三家鉴定机构的代表在场监督并全程参与,如在场代表所在机构为被检查对象时,该人员则回避,不参与对该机构的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两家鉴定机构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看了办公环境及公示内容、检查了有关台账、抽查了部分案件卷宗。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公示内容:如正航所的收费公示中,没有将收费所依据的文件标明。
(二)案件受理:两家鉴定机构对格式化的鉴定委托书中的空白处都未作处理,存在风险隐患。
(三)鉴定实施:正航所的案件卷宗中没有复核人的意见。而至信所的案件卷宗中,鉴定人同时也是复核人,没有发挥复核工作应有的作用;鉴定人在鉴定记录表中采取“详见鉴定意见书”的方法来表述本人的鉴定意见。
(四)档案管理:正航所没有及时将办结的案件卷宗进行装订,仍用档案袋散装;而至信所的档案则没有采取规范的棉线装订方法进行装订。
三、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属于当场可纠正的,依法责令立即纠正。
(二)对于尚未违反法律法规但可能产生风险的行为,通过提醒、约谈负责人等方式要求行为人纠正。
四、下一步措施
(一)不定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
(二)将检查情况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市司法鉴定协会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各鉴定机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后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下来,市司法局将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适时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被投诉举报多的机构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东莞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