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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2017年度第四季度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抽查情况通报
  • 2017-12-1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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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2017年第四季度,我局组织力量对我市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时间、随机组成抽查人员、不事先通知的方式从全市209家律师事务所中,抽取了10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7家、个人所3家),并对照数据统计表填报情况展开抽查工作。在抽查的10家律所中,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能够规范管理,其余的律师事务所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示不规范。如:已经转所的律师仍在本所律师公示栏公示、律师信息中没有执业证号、行政及辅助人员没有进行公示等(如:北京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五菱律师事务所、广东春之声律师事务所、广东競秀律师事务所、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归档不规范。如:档案没有装订、没有编码、归档率不高等(如:北京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競秀律师事务所)。

(三)档案室不按要求设置。如:档案室同时又是杂物室或茶水间、档案柜不符合规定等(如:北京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春之声律师事务所、广东競秀律师事务所、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广东庭潇律师事务所)。

(四)收结案登记管理不规范。如:没有统一的收结案登记表、收结案登记表不完善等(如:北京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博舜律师事务所、广东競秀律师事务所)。

(五)内部管理混乱。如:办公场所和其他公司共用、无行政人员等(如:北京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五菱律师事务所)。

三、下一步措施

(一)约谈。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负责人,限期整改。

(二)复查。将根据限期整改情况,定期复查上述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

(三)停办相关业务。经复查仍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司法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并停办三个月的相关业务。

(四)继续抽查。从严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在2018年度每季度抽查不少于10家律师事务所,并将不按时、不按要求报送数据统计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的律师事务所名单(10家)

东莞市司法局

20171212

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

的律师事务所名单(10家)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广东庭潇律师事务所

广东博舜律师事务所

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

广东首创(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五菱律师事务所

广东春之声律师事务所

广东競秀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司法局2017年度第四季度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抽查情况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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