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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 2017-05-0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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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7期)

东莞市司法局研究室                                                                                         2017424

 

东莞市司法局组织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今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核心内容为切入点,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较好地完成了第一季度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扎实做好贯彻落实

420下午,东莞市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瑞华同志主持会议,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着重加深对“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核心内容的系统把握。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汇编》。与会同志结合实际,谈体会、查问题、补短板,制定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措施。

会议明确:将认真落实“四个坚持”要求,将其自觉体现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谋划、部署、检查和落实中;将认真落实“三个支撑”要求,全面推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将认真落实“两个走在前列”要求,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动力,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出路,求变求新,力争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前列。

二、固强补弱,创新创先,措施有力

(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提速增效。一是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为民服务效率,预计从今年51日起,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由“2-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缩短为“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二是打通方便群众最后一公里继在全市32个镇街依托司法分局建立法律援助办事处后,我们在3家看守所、信访局、医调委、工会等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社区(村居)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或联络员),在条件成熟的行业调解组织和企业调解组织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办事处3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或联络员)956人,覆盖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已建成。

 ()社区矫正教育矫治重点强化我市历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64人,目前在册矫正741人。今年,我们在以往规范管控基础上,重点强化教育矫治工作。一是建设镇(街道)社区矫正中心。已建成17个,预计年底实现32个镇街全覆盖,并结合我市实际,依托镇(街道)社区矫正中心发展社区服务基地、教育基地和企业就业安置基地。二是建设视频指挥和教育系统。今年市镇两级将投入300多万元建设该系统,联接市局与32个分局,提升快速指挥能力,实现同步网络视频教育;三是大力推进心理矫治。针对基层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了三期心理矫正业务技能轮训,今年还将重点与市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协会、团市委合作开展青少年阳光矫治项目,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三)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一是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协助省厅完成全省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筹备工作,全面指导试点企业做好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申报命名工作。二是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向全市各个单位印发了《2016年法治宣传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推动全市各个镇街、相关执法单位围绕“3.8”“3.15”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四)公证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第一季度,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21609宗,同比下降8.93%,公证收费1383万元,同比下降8.4%一是有效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公证服务模式创新。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了公证网上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已逐步实现80%以上的公证事项可通过网页、微信进行申请和预约。二是积极推动公证队伍建设。夯实执业公证员发展基础,目前全市共有执业公证员35人,公证员助理27人,其中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公证员助理11人,占比42.9%,今年第一季度新增加执业公证员4人,增长12%

(五)律师权利保障和行业管理日益规范。一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日益增强。推进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举报受理查处中心两个中心,确保全市律师依法、诚信、有效执业。二是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和东莞市委政法委支持,推动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行律师一卡通实现信息共享等重点工作纳入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三是建设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建设2-3家能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四是起草制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有关实施办法。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有关意见,在对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基础上,形成《东莞市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并力推以市委名义出台。

(六)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一是开展新任人民调解员培训。针对今年5月全市村居换届,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性培训班,督促指导司法分局,借助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力量,组织开展好新任调解主任、骨干的全员培训。二是指导建立金融消费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依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成立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增加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高效便捷渠道。三是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力度。联合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针对村居两委换届、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土地流转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专题的培训,提升第三届法律顾问的基层服务水平。四是率先在全省实现家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市32个镇街全部建立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有专兼职家事调解员90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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